中新網11月20日電 據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原主任竇玉明受賄一案。泰安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泰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竇玉明先后利用擔任山東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山東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財政補助資金審批、醫療設備采購、工程招投標等方面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21.9034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竇玉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竇玉明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山東省檢察院第三檢察部組織濟南、棗莊、濟寧、泰安、聊城、菏澤等市檢察院職務犯罪檢察部門負責人和業務骨干20余人觀摩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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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玉明,男,漢族,1963年12月生,山東臨朐人,經濟學博士,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東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
歷任山東省財政廳外企中心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外經處副處長,企業處副處長,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副主任、主任。
2007年5月任山東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其間: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任山東省第五批援藏干部總領隊,西藏日喀則地委副書記、行署副專員);
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山東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
2019年4月3日,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山東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竇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8月21日,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委對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原黨委書記、主任竇玉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竇玉明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大搞迷信活動“保官升官”,依靠江湖騙子“跑官買官”,敗壞政治風氣;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竇玉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膽大妄為。其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毫無政治信仰,理想信念喪失,長期搞封建迷信活動,頂風違紀跑官買官,利用分管財政專項資金審批的權力,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并索取巨額賄賂,給黨和國家的事業、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竇玉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