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實施黃河禁漁期制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捕魚行為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4月1日起,黃河流域進入為期三個月的禁漁期。這也就意味著,禁漁期內從事捕撈類型作業屬于違法行為。
據悉,按照農業農村部黃河禁漁期制度,4月1日起,黃河干流,扎陵湖、鄂陵湖、東平湖等3個主要通江湖泊,以及白河、黑河、洮河等13條黃河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正式進入禁漁期。山東省農業農村廳也發布消息稱,為切實保護好黃河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4月1日起,山東省實施黃河禁漁期制度,禁漁期從4月1日至6月30日,東平湖禁漁期為4月1日至8月31日。
禁漁范圍包括山東省管轄范圍內的黃河干流、東平湖和黃河支流金堤河、大汶河的干流河段,在上述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類型作業。在禁漁期內,相關部門將嚴厲打擊使用絕戶網捕撈、電、毒、炸魚等各類違法捕撈行為。
黃三角早報記者 張園園